1. 首页 > 程序法 > 民事诉讼法

收货地能作为合同履行地吗

  "不能当然将“收货地”直接认定为诉讼法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地”,并进而据此确定管辖法院。合同仅约定收货地,没有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应视为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遇到问题最大的烦恼是无人解答,例如收货地能作为合同履行地吗。但是问了很多人都没有答案。这样收货地能作为合同履行地吗,这个问题就由金律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收货地能作为合同履行地吗

  1.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

  将合同履行地依照约定,明确为一个稳定的履行地,废止了《92年意见》第19条的规定。

\

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在合同履行地的确认中,给付货币和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比较容易确定,难以确定的主要是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在此,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合同的性质来确定合同履行地。

  如买卖合同,A为出卖货物方,B为买受方,如A起诉要求B支付货款的,A为接收货币一方,A地为合同履行地;

  如B起诉A交付货物的或者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A为履行义务一方,A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此,此类合同纠纷管辖地是确定的。

  以上就是金律小编关于收货地能作为合同履行地吗的详细解答,如果您还有问题请多关注金律网"

郑重声明:本文《收货地能作为合同履行地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