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程序法 > 执行法

第一次强制执行到期后何时申请第二次再次执行?

在中国,当第一次强制执行到期后,如果被执行人仍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第二次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提出再次执行的申请。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五百零一条:被执行人不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非金钱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详细解释: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这意味着,如果第一次强制执行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在二年内申请再次执行。这个期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应对措施:

  1. 监控时效:申请执行人应注意监控执行时效,确保在时效内提出再次执行的申请。

  2. 收集证据:申请执行人在申请再次执行时,应收集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如财产状况、履行能力等。

  3. 提交申请:申请执行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原执行法院提交再次执行的申请书,并附上必要的证据材料。

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回答:

问题1:如果第一次强制执行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在二年内未申请再次执行,还有补救措施吗?

回答:如果申请执行人在二年内未申请再次执行,执行时效届满,原则上不能再申请执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存在中止或中断时效的情形,如被执行人承认债务、双方达成新的履行协议等,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时效。

问题2:如果第一次强制执行期间,被执行人部分履行了义务,申请执行人还能申请再次执行剩余部分吗?

回答:如果被执行人仅部分履行了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就剩余未履行的部分申请再次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申请执行,不受被执行人部分履行影响的限制。

问题3:如果第一次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生了变化,申请执行人如何处理?

回答: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生变化,影响了其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应在申请再次执行时,提供最新的财产调查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据,以便法院评估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在处理再次执行的问题时,申请执行人应密切关注执行时效,及时采取行动。同时,法院也应依法审查再次执行的申请,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郑重声明:本文《第一次强制执行到期后何时申请第二次再次执行?》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