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年限是多久?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年限通常是70年。以下是关于拆迁安置房的具体介绍:
产权年限:拆迁安置房产权年限是70年,这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住宅用地上房屋产权的一般规定。在取得房产证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与一般商品房的产权是一样的。
产权登记:当事人在取得拆迁安置房后,需要先行到房管局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并取得房产证。在办理房产证后,即补缴了土地使用金后,安置房就变成了商品房。
产权续期: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这意味着拆迁安置房在产权到期后,可以依法申请续期。
产权变更:拆迁安置房确定产权人可以以房产登记或是协议约定进行,具体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这意味着在一定条件下,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产权变更。
此外,如果拆迁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它是可以上市交易的。但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只是风险比有产权证的要大一些。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年限为70年,这与普通商品房的产权年限相同。在取得房产证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便可以依法得到保护和行使,包括产权变更、交易等权利。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为拆迁安置房的长期使用提供了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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