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和要求?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包含的内容有,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竣工日期,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工程变更,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包含的内容有: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若涉及到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可能会被要求采用FIDIC条款,其他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参照FIDIC条款起草并签署相关的合同文本。
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有如下类型:
1.总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
2.分项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
3.分包合同
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
三、认定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认定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如下几种: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工程承包合同。
6.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工程承包合同。
7.以及工程承包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等无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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