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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购的公司可以不卖吗?债务怎么承担?

一、被收购的公司的员工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被收购后公司员工怎么办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公司被收购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如果收购后形成的新公司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为:按照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二、公司收购后债务谁来承担责任

  公司被收购就会产生公司合并,所以公司被收购后,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来承担。并且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收购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收购公司需要满足双方都具有法人的资格并且收购合法的条件。金律网提醒您,收购公司时需要准备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的情况、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决议以及职工意见等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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