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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内资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注册国内公司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指定联系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

(填写申请表);

5.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原件1份);

6.股东(发起人)主要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资格证书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可免于作为商业主体提交主体资格证书);

7.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一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8.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

9.如果您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请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确认函(原件一份)(注:如果我局可以通过监察局的共享系统进行核查,则无需提交;否则,应提交纸质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注:如果我局可以通过监察局的共享系统进行检查,不必提交;否则,应提交纸质文件);

11.一人(自然人)独资公司应当提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承诺书。

处理过程

申请人向受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受理机关审查材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出具证明或拒绝许可(经批准的,出具食品流通许可证);如果不被批准,它将发出拒绝申请的书面决定)。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收到材料后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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