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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多离婚彩礼退吗,已经领证,中间还怀过孕?

婚姻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结婚需要法律认可,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但现实生活中,有些年轻人不办理结婚登记,先同居,办理生活中的结婚礼仪,按习俗给对方彩礼。那么同居没有结婚证可以退彩礼吗?以下是无忧找律师网的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同居未领取结婚证能否返还彩礼

没有结婚证,就没有婚姻。如果收到彩礼,男方有权在关系结束时要求返还彩礼。如果不用彩礼买嫁妆,或者变相带给男方。那么正常情况下需要退货。没有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法律上,你没有结婚,也没有离婚。按照法律规定,彩礼是以结婚为前提结婚的。男女双方无结婚证结婚,最后两人分居的,彩礼要退。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发现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54条无效或撤销之婚姻,自始无法律效力,当事人无夫妻权利义务。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照顾无辜方的原则判决。重婚造成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置,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本法关于父母和子女的规定,适用于当事人所生的子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长期同居的,一般应在两年以上。

3.同居期间男女双方均有子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同居虽然没有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为有了孩子而更加牢固,因为有了孩子而可以成为真正的家庭。如果双方都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会对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所以这种情况下确定不退彩礼。

4.男女双方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已领取的彩礼已用于同居。一方面,收到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度过,其权利客体不复存在,无法返还;另一方面,用于同居的彩礼,实际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混为一谈,不应返还。

5.在订婚期间,订婚的双方都会死去。因为订立婚约后,男女双方都是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流。在沟通过程中,双方都在为未来的婚姻做准备。如果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婚约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把彩礼退了,会有点不人道,违背风俗习惯。这里要注意的是,应该排除那些生前被起诉的人。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无效婚姻给的彩礼一般可以退。因为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从这个角度来说,自然不符合支付彩礼的目的。毕竟男女双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订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读者到无忧找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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