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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离婚,男方不同意怎样办还威胁对方一家人的生命?

现实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情侣。比如有的女性不喜欢男方婚后生活环境差,或者觉得男方家庭人口太多,不愿意和男方住在一起。这个时候女方想解除夫妻关系,但是想在婚后不久拿回彩礼。让无忧找律师网边肖给你仔细解释一下。一、女方办完婚礼后不愿与男方生活,女方想解除这种关系可以要回彩礼吗

如果没有登记,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准。”

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10条第3款,返还彩礼的判断应以支付人因支付彩礼而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取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是绝对的困难。当生活在真正的困难中时,应该考虑以下因素:

(1)付款人已婚,全家一起借钱,导致家庭承担更多债务;

(2)家庭成员无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的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付款人因自身生活困难的原因承担举证责任。

退款金额的确定: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全额退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一般应全额返还;

(三)根据付款人的困难程度,确定退款金额;

(4)根据婚龄长短确定退款金额。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在一起生活的时间为准。实际同居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以退还一半以上;实际同居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酌情退还一半以上;两年以上一般不退。

(5)根据导致情绪崩溃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金额。因付款人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不予返还。如果是由于支付彩礼造成生活绝对困难,金额可酌情减半以下;因受赠人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可以相应增加退款金额。

如果女方婚后从未与男方同居过,男方在想解除婚姻时有权索要彩礼。婚后女方不想和男方住在一起。女方想破坏这段感情。男方要退彩礼,对方不想维权。你可以问无忧找律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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