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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返还彩礼?

现在彩礼一直是新人之间的大吵大闹。不得不说,由于彩礼引发的纠纷很多,尤其是彩礼返还问题,我国《婚姻法》也对彩礼返还做出了规定。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支持这三种情况下返还彩礼无忧找律师返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典》适用解释。明确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3.婚前付款会给付款人带来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以双方离婚为准。

二、哪几种情况不予以返还

1.登记结婚和同居

登记结婚和同居意味着两人结婚,是婚后感情破裂导致的离婚。从正义和习俗上与彩礼不退是一致的。

2.未办理结婚登记但长期同居

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同居两年以上的,不需要返还彩礼。在很多农村,认为举行婚礼就是一男一女结婚,也就是结婚。按照习俗,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退还彩礼。两年的时效是上诉权的期限。

3.没有结婚登记,但留下了孩子

如果一男一女没有登记结婚,但是生了孩子,就是一个真正的家庭,即使互相联系也不需要返还彩礼。

4.婚约的一方去世了

订婚后以未婚夫妻名义交换,但其中一人因病或意外死亡,无需返还彩礼。

以上是边肖整理的关于“在这三种情况下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相关回答。只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依据。如有疑问,请咨询无忧找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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