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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可以要求原债务人?

在中国,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对新债权人的履行义务不变。以下是相关的法律条款和详细解释。

相关法律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了债权转让的一般规则;第八十一条规定了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的抗辩权和抵销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了债权的转让;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了债务人对受让人的履行义务。

详细解释: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合同的性质不得转让的除外。《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可能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法律条款:

  1. 如果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新债权人可以要求原债务人履行吗?

    •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应当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新债权人不能要求原债务人履行,而应当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 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有哪些权利?

    •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权和抵销权可以对抗新债权人。这意味着债务人可以基于原债权人与他之间的合同关系,对新债权人的债权提出抗辩或行使抵销权。
  3. 如果债权转让通知未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向谁履行债务?

    • 如果债权转让通知未送达债务人,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债务人应当继续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一旦债务人收到转让通知,就应当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

在处理债权转让后的债务履行问题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公正处理。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尊重法律程序,依法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如有必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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