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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住院工资怎么发需要什么手续?

员工生病时,医疗期间工资能否由单位随意扣除?一些员工因病未能上班,最终不得不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他们在病假期间没有拿到一分钱工资。未患病的员工需要出具相关的医院治疗证明,并可向雇主请病假。员工住院期间的工资呢?让网编一个小系列给大家解释一下。员工住院期间的工资

雇员在住院期间领取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治疗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因工负伤并符合工伤医疗待遇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发生事故或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重伤或特殊情况,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伤残等级评定后,工伤职工应当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单位应支付工伤住院期间的基本工资,并提供《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

第三十一条因工遭遇事故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因工负伤并享受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的工人应当到签订了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到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制定。

职工因工负伤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批准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所需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在治疗非工伤疾病时,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接受康复治疗的费用,按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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