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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怎么办?

在工作中遭受工伤的工人需要被确定为工伤,然后才能要求雇主支付相关赔偿。然而,许多人不了解工伤的情况。下方,com收集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识别工伤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伤事故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或者其他事故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时因工负伤或者失踪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二、工伤保险部门对无照职工或驾驶无照车辆在上班途中被机动车伤害致死的,不认定为工伤,不应认为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误。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中的“因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是指暴力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的因果关系。

4.员工因公死亡情况不明,且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非因工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 (5)项和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五、“上下班途中”不仅包括工人上下班途中的正常工作,还包括工人上下班途中的加班。上下班途中加班的工人会发生交通事故,这不是他们的主要责任,而是工伤

六、“机动车事故伤害”既可以是由员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由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七、下班后从工作场所到非固定住所的路线,只要是下班后直接回住所的,都是因机动车事故受伤,这是工伤。

八、职工从宿舍到父母家,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第十四条第六款。这是工伤。

九、单位指派员工外出学习,在学习单位安排的休息场所,当他们受到他人伤害时,应认定为工伤。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或者在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

(三)原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伤致残的职工,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旧伤在到达用人单位后复发。

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抢救无效后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种疾病“48小时”的起始时间是医疗机构的初始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始时间。

十二、下列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伤害,且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其是非工作原因造成的;

(二)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或者被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的员工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内,往返于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的员工因工作而受伤;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的,在工作时间和合理区域内。

十三、下列情况为“外出工作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认定为工伤:

(a)雇员因工作需要被雇主指派或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

(二)员工被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开会期间;

(三)其他活动期间

十四、下列情况均属“上下班途中”,且交通事故认定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上下班往返工作和住所、经常居住地和宿舍;

(二)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配偶、父母、子女生活在合理的上下班路线上;

(三)从事日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的活动,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上下班;

(4)在合理的时间内,在其他合理的路线上上下班。

以上是边肖为回答大家的疑问而汇编的全部资料,希望能帮助有需要的人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如果您对上述介绍有任何其他问题。你可以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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