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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搞丢了档案是否要负责任?

**一、单位丢失职工档案的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单位丢失职工档案的,一般由用人单位担责。依法,企业单位应设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并专人管理职工档案,严禁邮寄或让本人自带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各单位的档案机构或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职工档案丢失的处理方法**

1. 职工需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
   
2. 由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至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等处查找、复印必要档案材料,如工龄确认表等,并须加盖公章。

3. 若档案要件无法补齐,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保信息出具证明。

4. 职工档案补办遵循属地化认定原则,经审核材料齐全且内容属实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劳动关系认定书。

**三、职工档案里面都有什么**
企业职工档案包括:

1. 履历材料;
2. 自传材料;
3.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4.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5. 参加政党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6. 奖励材料;
7. 处分材料;
8. 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
9. 其他参考材料。

职工档案是记录职工个人经历、思想、技术水平、表现及工作变动的文件材料,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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