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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的工伤认定由什么管辖?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今天给大家分享职工的工伤认定由什么管辖?

职工的工伤认定在中国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具体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委托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专业人员进行工伤认定。

根据上述规定,工伤认定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以下问题及其法律条款依据:

  • 职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九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职工如何知晓: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如果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有哪些救济途径: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职工的工伤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认定过程中,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果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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